一 产融结合的概念
产融结合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不论是理论上的定义还是实践中的操作都有多年的历史。产融结合的基本含义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为了共同的发展目标和整体效益,先以股权关系相互渗透,后在各个时期、各种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各种不同方式的结合。相比较传统银行与产业之间的关系,产融结合的特点是渗透性、互补性、组合性、高效性、双向性。
二 产融结合的发展过程
上世纪90年代GE资本的崛起把这一概念推向了巅峰,世界500强中80%的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产融结合,随着跨国公司的产生、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产融结合逐渐发展出新的形态,具体表现为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隶属于同一个集团,成为共同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经济联合体,这些集团的产融结合实践为企业带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并成为国际上的大财团成功的发展模式。中国的企业家们也开始纷纷效仿GE集团的产融结合模式,在产业基础上引入了各色金融业务。我国产融结合主要表现为工商企业单向进入金融行业,即“由产而融”。海尔集团、新希望集团等率先进入金融业,它们一般是控股或参股多家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贷公司、保险公司等,从而形成了形式各异的产融集团,同时经营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
然而,产业通过资本手段逐利的趋势和冲动非常强烈,产业逐渐脱离实体,导致“脱实向虚”和资金空转。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期间,GE资本遭受重创,此后GE集团大幅缩减了金融业务,产融结合模式也开始收到怀疑和置疑的声音。
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开始更多的思考:产融结合到底是什么?产融结合有哪些先决条件?又有哪些不能碰触的底线?
三 产融结合的变迁
现代产融结合的核心,其实就是轻重资产的分离,产业将充分发挥自身的运营优势,为金融资本提供基于价值创造的运营服务,而金融将充分发挥自身低资金成本和分散化投资的金融优势,为行业注入长期资本和套利资本。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和实业主体以支持实体产业发展为着力点展开布局,通过创新性的资金使用模式,大力支持新旧动能的转换和实体经济的发展。随着产融结合的实践发展,目前国内的产融结合的主导者主要为产业龙头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租赁公司、银行、信托公司和VCPE机构。
四 政府产业引导母基金发展建议
产业与资本的融合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产业需要借助资本的力量成长和扩张,资本同样需要产业的深度绑定与协同。在此背景下,政府为了促进产业发展,必然也开始寻求与资本的结合,大量涌现的政府引导类产业发展基金正日益成为资本市场和经济社会的重要参与力量。政府引导基金充分体现和发挥了政府的宏观指导与调控职能,不仅以资金直接支持创业企业的发展,更是在政策、法律等方面为创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但随着近年政府引导类产业发展基金的发展壮大,简单、粗放式的投资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所以政府怎样引导,怎样在市场规则下最大化带动本区域产业发展值得深思。笔者在此建议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基金定位。建议政府在产业引导基金成立之前借鉴其他引导基金的经验,反复分析和探讨基金组织结构,基金募资中有哪些目标投资人,如何设计结构化。政府引导应以当地产业优势为基础,配置优质资源,快速打造出特色产业集群。
(二)遵循市场规律,放宽投资限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认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避免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具有太多政策性目标,促使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打破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地域性,吸引各类社会资本,突出全球性产业上下游发展关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产业经济。
(三)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建立完善的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定期检查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开展科学的绩效评价。以绩效为导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评价体系,完善激励机制。
(四)建立健全风控,培养专门人才。建立健全信息检测系统,动态跟踪基金投资运行情况,做到出资人心中有数,完善风险调控机制。设立防范风险资金池,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金融类犯罪违法成本,多方位、多维度联动防范金融风险。培养投资引导基金经营管理专门人才。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格局的历史机遇期,全面促进新兴企业孵育有利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从而把握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引导基金本身是政府科学引导市场的积极举措,越来越多的政府引导基金必将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活力。希望在国家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在政府引导基金的扶持下,更多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转化,产融结合助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