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20时,由吴京执导的电影《战狼2》上映,上映后仅4小时,票房便超过9,000万元,创造了国产电影票房新纪录。根据猫眼电影数据,截止到8月19日17时40分,《战狼2》上映第24天,票房已突破50亿元。那么问题来了,是哪些原因促使了票房如此飙高,在此情形下吴京最终又能分账多少,以及像《战狼2》这样的精品片是否能持续出现呢?
一 电影产业链简介
为了更好的解答上述问题,首先需要了解电影产业链情况及其涉及的各个环节。从大的分类来看,电影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可以分为制作、发行、院线、影院四个环节。各个环节的分工情况如下:
1 电影制作方
电影制片公司位于电影产业链的上游,负责电影的剧本储备、融资、拍摄以及后期制作等环节。其中,剧本选材及改编、选择导演和演员班底、场地堪景、演员试镜、拍摄许可申请等属于前期制作服务,而对拍摄完成的影片做后期处理、加特效、加字幕等均属于后期制作服务。目前业内已有较多专业后期制作公司,但一般较大型的电影制片公司均会配备自身的后期制作团队。
制片方在完成对电影的制作后,拥有电影作品的版权,并可将某一期限内的版权出售给电影发行公司或其他的影视渠道发行商。另外由于拥有作品版权,电影衍生业务如游戏、玩具等周边产品所带来的收入电影制作方也将参与分成。
目前国内制片公司已超过3,000家,较为知名的大型电影制作公司包括中影集团、华谊兄弟、上影集团、博纳影业、光线传媒等。
2 电影宣发
宣传发行属于电影产业链的中游,是电影的销售环节,决定了整个电影的最终营收水平。电影发行商从制片公司购买或代理电影发行权,然后按约定比例获得营收分成等模式,将电影推广给院线公司。决定一部电影最终票房和口碑的,除了影片自身的质量,也有赖于宣传工作是否全面。因此发行公司需要撬动一切资源,向院线以及普通观众进行充分宣传。
发行公司与制片方的分成方式有多种,一般为发行费用+票房分成。票房分成比例上,有保底发行,如《战狼2》便由发行方保底8亿票房;也有阶梯式分成比例,票房超过一定数额后,发行方与制片方分成比例相应调整,或按照电影上映时间,上映之初制片方分成比例高,上映时间越长,制片方分成比例阶梯式下降。对于部分特别被认可的电影,考虑到亿级票房分成及长期合作,发行公司甚至愿意免费进行宣发。
目前国内排名较靠前的电影发行公司包括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联瑞影业有限公司、四海电影发行联盟等。其中,海外片的引进必须经由中影集团电影进出口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
3 院线
院线公司是指以影院为依托,以供片为纽带,进行影片分发的企业。院线公司自身不从事直接的电影放映,而是排片至其管理的影院,由各影院进行放映。因此院线公司属于轻资产运行,主要运营的为其影片分发的资质。部分小影院如无自身的院线,可以选择加盟院线方式获取影片,但需与院线进行后续票房分成。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截至2016年,国内城市院线数有48条,农村数字院线317条,合计365条。目前排名较为靠前的院线公司包括万达院线、广东大地、中影星美、上海联合、金逸珠江、横店影视等。
4 影院
影院是整个电影产业链的最终端,直接面向观众,影响到用户观影体验和对影片的评价,因此也是产业链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影院属于重资产运营,涵盖了荧屏的建设、运营、技术支持、设备、放映等多方面工作。除票房收入外,影院一般还会经营部分食品饮料业务,丰富其收入来源。
2016年中国影院荧屏数量已超过4万块,占全球总银幕数的27%,位居世界第一。影院数量达到8,051家,主要为排名靠前的院线公司旗下经营的影院。
二 产业链上的收入分配
《战狼2》的火爆,离不开制作方对作品质量的追求和精心的制作投入,也离不开发行方的全方位宣传和院线影院的高排片率。一部优秀电影的成就,涉及电影产业上中下游的多个环节,因此各环节的公司也均会参与最终的票房分成。
影院在获得票房收入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影院首先需代缴5%电影专项资金。同时在扣除3.3%营业税及附加后,所得到的净票房才为制片方、发行商、院线和影院分成的基础。影院作为重资产运营方,通常其分成比例为50%左右。而制作方由于承担了电影作品的绝大部分风险,因此其分成比例一般为40%左右。发行商与院线合计分成比例约为10%(分别为3%和7%左右)。
因此对于《战狼2》而言,假设其最终票房为60亿元,则扣除专项资金和营业税后,净票房为55.02亿元。根据制片方与北京文化等发行商的约定,对于制片和发行方合计可分得净票房收入43%的部分,当影片总票房不高于8亿元时,制片方与发行方分成比例分别为88%和12%;当总票房高于8亿元时,对8亿元至15亿元之间的部分,制片方与发行方按75%和25%比例分成;当总票房超出15亿元后,对超出的部分,双方按85%和15%比例分成。
由于北京文化等发行商提供了8亿元票房保底,因此其分成比例也相对较高。但当影片质量过硬、票房收入超过15亿元后,制片方分成比例也会相应提高。按上述分成方式计算,在总票房达到60亿元情况下,作为制片方吴京团队可获得分成收入19.93亿元。根据报道,《战狼2》制作成本2亿元,另外发行宣传费用为6,000万元,则吴京最终可获得收益约17.33亿元。
三 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现状
1 国产电影整体品质仍有待提高
《战狼2》高票房的成就,某种意义上也是由于近期国产片整体的低迷、缺乏精品所导致。《战狼2》的火爆,再次让人们意识到,对于优秀的作品,观众一定会是愿意买单的。目前国产片整体与海外片的制作水准仍存在一定差距,作为投资热点,资金的追捧使得投资方和制作方过于逐利,而忽视了内容制作本身。单纯的吹捧大IP,使用高价艺人等,并不能造就观众认可的作品。
另一方面,由于电影制作属于高投资、高风险行业,目前国际上通常会采用完片担保机制,即引入第三方对电影是否能按预算金额和预定时限完成拍摄进行担保,若影片无法按期完成,完片担保公司将接手影片制作并按承诺保额赔偿给投资人。出于电影审查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国内尚未实现该机制,因此制片方和投资人承担了电影成败的所有风险,导致其更容易出现“急于求成”的心理。
2 衍生产业发展不足,过于依赖票房
美国电影行业整体收入中,票房收入仅占约1/3,话剧、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等会贡献另外近2/3的收入。相较而言,目前我国电影产业仍高度依赖于票房,其他渠道的版权收入、衍生品及周边收入等占比较小,电影产业链尚不完整。
由于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参与方主要收入均来自于票房,作为最终端的影院环节,便有了“偷票房”的动机,即以各种手段隐瞒票房收入并占为己有,或将同档期的A影片票房统计至B影片。2017年3月21日,326家存在瞒报票房的影院受到电影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其中126家被停业整顿。因此,在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的同时,丰富电影产业的收入来源也应成为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3 全产业链扩张势头可能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大型的影视公司均在进行全产业链布局,实现制作-发行-院线一体化,如华谊、万达等。全产业链发展,虽然有利于影视公司的内部业务协同,但“自产自销”的模式容易造成排片上的虚假繁荣,甚至出现票房造假等,妨碍市场的健康发展。2016年11月,冯小刚导演的《我不是潘金莲》与万达院线出现排片纠纷便是一个代表性案例。
上世纪40年代,好莱坞也曾出现几家大的影视公司同时涉足制片、发行和院线业务,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垄断。此后好莱坞出台了《派拉蒙法案》,禁止一家公司同时拥有制片和连锁放映院线,从而营造了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 发展建议与小结
1 健全完片担保机制
在好莱坞等成熟电影市场中,完片担保机制已成为产业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完片担保既是对制作风险的一种担保产品,也为制片方和投资人提供了专业的服务。因此完片担保方不只是单纯的保险机构,同时也要具备丰富的电影产业资源和一定的制作经验。引入并健全适合国内市场的完片担保机制,对于投资人而言,通过确保按期在一定预算内完成影片制作,可以有效降低电影的投资风险,缓解目前热钱“绑架”制片方追逐大IP、争用高价演员的情形;对制片方而言,不仅可以更容易为影片进行融资,也可借助担保方资源和专业服务,专注内容制作,加速电影制片管理的工业化进程。
2 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发展衍生产业
近年来我国影视文化产业中版权意识逐渐得到加强,用户的付费习惯也得以建立。但市场中盗版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例如各类网站上经常流出的影片资源、小商品市场中的“山寨”版周边产品等。只有继续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加强保护力度,才可维护制片人的合法权益,并提升影片的非票房收入。通过提高电影作品在视频网站上的版权销售,大力发展各类衍生产品,丰富电影产业收入来源,进而激励制片方更加关注作品的口碑,提升制作质量。
3 加大对行业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针对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部分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威慑力。2016年11月,《电影产业促进法》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成为我国文化产业中的第一部法律。在该部法律中,便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票房漏报瞒报等违法行为。有了法律依据后,未来更应严格执法,整治行业中倍遭诟病的行为。对于部分尚未予以立法规范但可能会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必要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近期沉寂了较长时间的电影市场中,《战狼2》的突然出现让观众们重新燃起了对国产影片的认可和期待。尽管目前电影产业发展仍存在一定问题,但只要各个环节的参与者可以重新聚焦在作品本身,重视观众对影片的诉求,合力解决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相信下一个票房黑马会很快诞生。